危险货物分类
发布时间:2017/09/25
危险货物分为爆炸品,气体,易燃液体,易燃固体、易于自燃的物质、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,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,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,放射性物质,腐蚀性物质,杂项危险货物和物品共九类。具体品名由铁道部在《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》中予以公布。
未列入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中的危险货物品名,由铁道部确定并公布。
不属于上述9类危险货物,在铁路运输过程中易引起燃烧,需采取防火措施的货物,属易燃普通货物,见《易燃普通货物品名表》。